第五,中国文论在诗歌欣赏问题上,要讲“味”。如上面所说,诗要追求“味外味”,读者也要品尝“味外味”。那么这“味外味”是什么味呢?司空图和苏轼都认为,诗的味外味既不在咸,也不在酸,而是要咸酸中和,诗美“常在咸酸之外”。所以文学的至味也在于“和”的达成。
中国古典文论基本范畴——气、神、韵、境、味——都趋于和,并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根源于传统民族文化共同的因子。如前所述,儒、道两家在“和”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在古人看来,“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以中和为美,这种思想体现在诗教上就是“温柔敦厚”,就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体现在具体的诗歌创作上,就要“气高而不怒,怒则失之风流。力劲而不露,露则伤于斤斧。情多而不暗,暗则蹶于拙钝。才赡而不疏,疏则损于筋脉”(皎然:《诗式》),作为文学的高格的气、神、韵、境、味,也皆著中和之色,也就很自然的了。如果说西方文论主要根植于冲突情境,以冲突的解决为美的话,那么中国的古典文论就根植于中和情境。以中和为美,是中国文论的一大民族文化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