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分别参见M.盖格尔,《艺术的意味》,华夏出版社, 1999年版,第10、11、14、15页,以黑体字表示的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
第三章 现实的社会行动者及其心灵表现
既然当代西方心灵哲学研究,已经因为盲目地直接照搬西方哲学传统的知性主义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实际上已经陷入既无“心灵”又不“哲学”的窘境。既然以A.许茨为杰出代表的现象学社会哲学对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的探讨和研究,实际上已经为今后的心灵哲学研究者指出了通过在生活世界之中确定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世界的位置,来探讨和研究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的现实可能性,同时却由于过分强调静态化和形式化的研究视角,而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出现了“貌似合理性非常明显,具体操作性相对不足”的基本情况;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进行自己的心灵哲学探讨和研究,才能在彻底批判扬弃这两者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同时,通过使我们自己的研究视角实现从抽象的“能动者”向现实的“社会行动者”的彻底转变,真正以“把该撒的东西给该撒”的方式,完全实现在社会世界之中确定心灵的位置的必要目标,对作为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世界的心灵,进行恰如其分和实事求是的探讨和研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