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陆云霆天还没亮就起了床,找村民借了猎枪就往山里去。
得知他要去打猎,村里的几个小伙子心思也活泛了起来。
陆云霆没参军之前就是打猎的一把好手,现在跟着他进山,不说能打到多大的猎物,起码也能弄点野鸡野兔肉打打牙祭。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上山。
陆云霆倒也没有嫌弃之意,跟几人分工合作。
等到了傍晚,山里响起了叽叽喳喳的声音。
下工回来的人,纷纷好奇地跟了过来。
只见陆云霆一行人抬着一头野猪,从山里下来,他另外一只手还拎着两只野鸡。
震惊众人。
“妈呀,这家伙比上次闯入咱村子的野猪还大。”
“不愧是军营出来的,这么大的家伙都能打到。”
虽然羡慕,但大家也没吵着要分肉。
因为明日陆云霆就要结婚,这肉肯定会在席面上看到,他们不着急,左右都能吃到。
王婆子呵了一声。
“陆家小子还真是走运。”
卢大妈瘪了瘪嘴,“可不是嘛,有些人进山那么多次,也不见带只野鸡回来,人家一进山就带头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