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甜甜说的那个样子吗?”沙悦问陈健。
“不可能这么简单,要是真是这样的话,这案子不就算是破获了吗?”陈健摸着下巴想了想,“首先,车头前面可以看出有撞过的痕迹,如果将人撞死、撞晕或撞伤,现场是碎石土路,路面也必然会留下一些血迹和翻滚的痕迹。”
“会不会是偷车贼发现把人撞了,担心那个人发出声音,于是就跑下来用重物把撞倒的人弄死了,然后没办法才选择到公共厕所弃尸……”沙悦帮忙分析说。
“那是你自己的想法。偷车的贼不傻,偷车被抓最多判几年,要是杀了人那可是重罪,他们有必要还非得故意杀死一个人?趁着天黑逃跑,岂不是更安全?反正车子不是他们自己的,交警队从面包车本身也难查出偷车贼是谁。”陈健反驳说。
“我终于明白你所指的问题所在了,你是说,偷车贼开着一辆偷来的车子撞上了一个路人,假如我是偷车贼,我就面临了两种可能,”司徒甜分析着说,“其一是撞死人了,其二是撞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