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华为在对干部在关键事件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评价,也有着一定的评定依据。对于中高层管理者年底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正职要降为副职或者予以免职;年度各级主管的PBC完成差的最后10%要降职或者调整。
而且还不能从本部门提拔副职为正职;业绩不好的团队在原则上,不能提拔干部;对于犯了重大过失的管理者,给予就地免职处分。
被处分的干部一年内之得再受提拔,更不能跨部门提拔;在关键事件过程中,评价不合格的干部也不能得到提拔。
华为的这一规定,将企业的价值观与业绩体现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企业的价值观与业绩同样重要。因此,华为才会有着分明的制度,正是在这些制度的制约下,才使得华为不断朝着更高的方向发展。
华为公司从创业开始就始终坚持以市场的商业成功为导向,一切投资、一切管理的改进都紧紧围绕产品的市场商业成功,尤其摒弃的是脱离商业成功导向的、唯技术的创新。这种盲目自傲的创新,对于我们没有资金来源的公司来说,无异自杀。